薪酬、假期、長期服務金、強積金、居留權及法律責任
香港聘用超過40萬名外籍家庭傭工(FDH),主要來自菲律賓和印尼。若您正在香港聘用或續聘家庭傭工,必須了解您根據《僱傭條例》、入境事務規例及《標準僱傭合約》所承擔的法律責任。
本份2026年僱主指南闡述主要的合規要求,包括最低工資、膳食津貼、年假、長期服務金(LSP)、強積金規則、居留限制、保險、機票責任及住宿標準。
最低工資(自2025年9月30日起)
就於2025年9月30日或之後簽訂的合約,香港政府已訂定最低允許工資(MAW):每月5,100港元
支付低於此金額屬違法行為。最低允許工資適用於所有新訂立及續訂的合約。
膳食津貼或提供膳食
僱主必須:
免費提供膳食;或
支付不少於每月1,236港元的膳食津貼
支付不少於每月1,236港元的膳食津貼
膳食津貼獨立於薪酬之外,不得從工資中扣抵。
強積金 —— 家庭傭工需要供款嗎?
在一般情況下,外籍家庭傭工毋須供款強積金。
外籍家庭傭工獲豁免強制性公積金供款,因為他們是根據特定入境計劃獲准來港,並須於合約期滿時離開香港,除非獲批新簽證。
因此:
僱主毋須供款強積金
傭工毋須供款強積金
傭工毋須供款強積金
強積金僅在極罕見的情況下適用,即傭工改變入境身份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,並根據本地僱傭合約受僱。
家庭傭工能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?
根據香港現行法律,外籍家庭傭工不能以擔任家庭傭工的年資為基礎取得永久居留權。
即使傭工:
已工作15年或20年以上
已完成多份合約
已連續居住於香港
已完成多份合約
已連續居住於香港
其在外籍家庭傭工簽證下的時間,不計入取得永久居留權所需的7年「通常居住」期。
僅當傭工轉換至另一入境類別,並於該新簽證類別下完成7年通常居住,才有可能取得永久居留權。此情況並不常見。
家庭傭工的最高年齡
根據香港勞工法例,並無法定退休年齡。
然而:
最低年齡:24歲
首次申請者一般預期須在60歲以下
超過60歲的續約須經入境事務處批准
首次申請者一般預期須在60歲以下
超過60歲的續約須經入境事務處批准
並無自動退休的規定。
年假權利
家庭傭工享有:
每週一天休息日
每年14天法定假日
有薪年假
每年14天法定假日
有薪年假
年假累算
| 服務年資 | 有薪年假 |
| 1至2年 | 7天 |
| 3年 | 8天 |
| 4年 | 9天 |
| 5年 | 10天 |
| 6年 | 11天 |
| 7年 | 12天 |
| 8年 | 13天 |
| 9年或以上 | 14天(上限)|
| 1至2年 | 7天 |
| 3年 | 8天 |
| 4年 | 9天 |
| 5年 | 10天 |
| 6年 | 11天 |
| 7年 | 12天 |
| 8年 | 13天 |
| 9年或以上 | 14天(上限)|
年假權利上限為每年14天。年假一般應於期滿後12個月內享用。
長期服務金(LSP)
家庭傭工在連續服務5年後,若因以下原因終止僱傭,即符合領取長期服務金的資格:
僱主終止僱傭(並非即時解僱)
不獲續約
退休(65歲或以上)
健康欠佳
死亡
服務5年後自願辭職
不獲續約
退休(65歲或以上)
健康欠佳
死亡
服務5年後自願辭職
若在服務至少24個月後因裁員而終止僱傭,則改為適用遣散費。傭工不能就同一段服務期同時領取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。
長期服務金計算
計算公式為:
最後一個月的全月工資 × 2/3 × 服務年數
就計算而言,工資上限為:
每月22,500港元
此工資上限極不可能適用於家庭傭工,因其薪酬通常接近最低允許工資。
計算示例 —— 以現行最低允許工資5,100港元工作15年
5,100 × 2/3 = 3,400港元
3,400 × 15年 = 51,000港元
3,400 × 15年 = 51,000港元
應付長期服務金:51,000港元
整體上限
無論工作年數多少,長期服務金的上限為:
390,000港元。家庭傭工不太可能達到此上限。
強積金對沖改革(自2025年5月1日起生效)
自2025年5月1日起,香港就該日期之後的服務所涉及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,取消了強積金對沖安排。
雖然大部分家庭傭工獲豁免強積金,但僱主若遇僱傭安排或簽證身份有所變動,仍應了解此項改革。
保險要求
僱主必須提供僱員補償保險(法律強制規定)。
未有維持保險屬刑事罪行。
許多僱主亦會為傭工購買額外的醫療或住院保障。
機票及旅費責任
僱主必須支付:
首次入境機票(若在海外聘用)
每次合約完成時的回程機票
旅費津貼
簽證處理費用
每次合約完成時的回程機票
旅費津貼
簽證處理費用
根據《標準僱傭合約》,這些均屬強制性責任。
住宿要求
家庭傭工必須居住於僱主的住所。
住宿必須:
安全及衛生
具備合理的私隱
配備適當的床鋪
具備足夠的儲物空間
具備合理的私隱
配備適當的床鋪
具備足夠的儲物空間
傭工不得被安置於不安全或不適合的地方。
僱主合規清單
香港僱主必須:
支付每月不少於5,100港元
提供膳食或1,236港元津貼
提供合適的住宿
給予法定假日及年假
維持僱員補償保險
支付回程機票
在適用時支付長期服務金
遵守入境事務規例
提供膳食或1,236港元津貼
提供合適的住宿
給予法定假日及年假
維持僱員補償保險
支付回程機票
在適用時支付長期服務金
遵守入境事務規例
未有遵守可能導致被檢控、罰款及日後拒發簽證。
專業支援
如需在聘用、續約、簽證處理或長期服務金計算方面獲得協助,請諮詢:
注意
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之用,並不構成法律或專業意見。僱傭及入境法例可能有所變動,個別情況亦各有不同。僱主在作出僱傭或合約決定前,應尋求獨立專業意見,以確認其應盡的責任。